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今年相关假期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清明节:2013年4月4日(星期四)--6日(星期六)放假;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补4月5日(星期五)的课。
2、春假及“五一”劳动节:2013年4月29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日)放假;4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分别补5月2日、3日(星期四、星期五)的课。
3、端午节:2013年6月10日(星期一)--12日(星期三)放假;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正常上班,补6月10日、11日(星期一、星期二)的课。
4、中秋节:2013年9月19日(星期四)--21日(星期六)放假;9月22日(星期日)正常上班,补9月20日(星期五)的课。
5、国庆节: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一)放假;9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分别补9月30日(星期一)、10月4日(星期五)的课。
6、暑假、寒假时间另行通知。
7、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教学工作安排。
8、各单位如在节日期间安排活动,尽量在省内进行,不要铺张浪费,原则上不允许集体外出旅游,如有特殊情况请上报主管校领导,并将活动安排、联系电话报送校务办公室。
9、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切实组织和管理好在校学生,要确保节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辽宁师范大学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