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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实施教职工住房分配货币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5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辽师大校发[2005]37号文件关于《辽宁师范大学教职工住房分配货币补贴实施方案》精神,我校2012年度教职工住房分配货币补贴工作将从2012年10月9日开始实施,住房货币补贴的各项标准政策不变。教职工申请报名时间从2012年10月9日至10月19日下午4:30时止(详见附件一2012年度职工货币购房补贴实施计划)。接此通知后,请各单位按货币购房补贴实施计划要求,认真组织传达到教职工,若因传达不及时而造成本单位教职工漏报的后果由本单位负责。2011年及以前年度已参加报名排序的教职工不需重复填表报名,根据需要按管理部门的要求填报补充材料即可,若电话变更应及时告之房产科。职工在申请购房补贴时,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各类申请表格。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侵占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附:1、2012年度职工货币购房补贴实施计划

2、《辽宁师范大学职工货币购房补贴申请表》

3、《辽宁师范大学教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

4、《职工调动原单位住房及住房货币补贴情况调查表》

5、《无房户教职工居住情况简历及配偶情况说明表》

上述附件2-5的表格从网上下载,不再印发。


  • 附件【相关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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