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大连市2012年度科技奖励工作,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市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大连市技术发明奖、大连市科技进步奖
二、项目要求(以下要求需同时具备)
1、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2、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的科技成果,并已获得成果登记机构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3、申报项目须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
4、技术发明奖项目,须提交该项目授权发明专利法律状态有效的证明;
5、不可推荐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
6、不可推荐已获市级以上各类科学技术奖的项目;
三、材料要求
1、 纸质材料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文件一份;
2、 申报材料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见附件)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超容量)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3、 若有回避要求,请附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
四、材料提交方式:
请于2012年10月20日前上交至主校区主楼108室科研处
联系人:张宝宁 联系电话:(8215)9266
电子邮箱:ls9266@163.com
附件:
1、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
2、专家推荐意见表
3、回避专家申请表
4、应用证明
5、填表说明
科研处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