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硕果累累的金秋十月,为进一步活跃我校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教职工的体质,增进各单位之间的友谊,积极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营造和谐氛围,校工会特举办“和谐杯”单人和集体毽球比赛活动。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和谐氛围,增强体质,再创佳绩,推动学校快速发展。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17:00时止。
二、比赛时间:2012年10月18日16:00时起。
三、比赛地点:北院篮球场地。
四、报名和比赛办法:
1、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报名参赛。
2、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报名参赛。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
单人比赛:会员在60人以下的单位限报6男6女;会员超过60人的单位限报10男10女。
集体比赛:每队4男4女。会员在60人以下的单位限报一队,会员超过60人的单位可报两队,会员超过120人的单位可报三队。队员不得兼报。
3、比赛规则
单人比赛:比赛时间为1分钟,以踢毽数量多者为胜。
集体比赛:比赛时间为2分钟。以踢毽数量多者为胜。相同者并列,不设附加赛。比赛办法:每单位8人围成一圈,每个人都必须踢到毽球,每人除手以外身体其他部位只能接触两次,两人之间不得连踢两次,比赛过程中不允许用手接触毽球,否则终止比赛。
请参赛队员须准时到场,比赛开始时未到场者视为弃权。
五、奖励办法:集体、单人(男、女)比赛各录取前30%给予奖励。凡参赛者均发给纪念品。
六、组委会
主任:张学军
委员:杨 华 杜隆华 李颁春 蔡元鹏及领队
本规程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辽师大工会
201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