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社科联发〔2012〕83、84号文件精神,2011和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结项工作已经开始受理。请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次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项要求
1、按照省社科联要求,2011年度立项课题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未能按时申请鉴定结项,则给予撤项处理。
2、2012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只允许延期1年,并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
3、2012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3项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二、材料要求
1、《结项审批书》;
2、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3、决策咨询建议稿(3000字以内);
4、佐证材料;
5、《结项汇总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排版打印格式参见附件,前3项附实名电子文档。2011和2012年度课题分别按各自年度结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受理方式
集中受理时间:2012年10月29日;
联系人:邓志超 主楼108室; 电话:82159892;E-mail:kyc989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