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2〕4号),现将我校申报2012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即原教育部科技奖)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种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
二、申报要求:
1、必须首先进行教育部成果登记(详见附件3);
2、要求项目必须到教育部指定的查新工作站进行项目查新;
3、成果材料需达到相关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及受理时间:
1、2012年7月23、24日递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成果登记费(成果登记费=项目的完成人人数×35元/人);
2、2012年8月20-22日递交推荐书及相关佐证材料3套(含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发至办公电子箱;
3、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同推荐材料一并递交。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宝宁
电话:82158256 18941142557
邮箱:zhbn_lnsdkyc@163.com
办公地点;主校区主楼1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