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2012年职称工作安排的意见,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刘俊勇等14名同志具有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确定单丽雪等23名同志具有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确定乔冬等14名同志具有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确定孙鹏同志具有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
现公布如下:
一、 教授14人
岗位评审数额内9人
刘俊勇
| 胡金生
| 付星寰
| 宫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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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红
| 曹永强
| 吕中凡
| 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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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伟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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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评审数额外5人
二、 副教授23人
岗位评审数额内17人
刘磊
| 李玉君
| 王虎
| 班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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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春宇
| 单丽雪
| 徐缓
| 彭兴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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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震
| 肖蓉
| 姚巧红
| 郭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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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
| 关伟
| 孙媛
| 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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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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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评审数额外6人
三、讲师14人
乔冬
| 白素媛
| 武玉鹏
| 朴峰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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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宁
| 段妍
| 刘靖华
| 杨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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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
| 孙绍轶
| 刘兆一
| 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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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朋
| 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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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验师1人
敬请广大师生监督。
联系人:
李培山 电话:84258904
周延 电话:84258429
辽宁师范大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2年月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