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岗位聘任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空余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现已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资格尚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级别的人员开展晋升聘任工作。
一、聘任的原则与要求
1.申请晋升聘任的工种须与现从事工勤技能岗位相一致。
2.坚持标准、客观公正、注重业绩、确保质量的原则。注重工作表现,对聘期考核及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倾斜,同时要结合工作资历、取得资格年限和年龄等综合因素。
3.严格按照省人社厅核准设置的工勤技能岗位指数限额和允许聘任的技术工种范围聘任。
二、聘任程序及办法
1.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基层单位聘用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基层单位聘用小组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上报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评审组评审,工勤技能岗位评审组确定拟晋升聘任候选人,报学校聘用委员会审批,再经公示后上报省人社厅,并按省人社厅的最终审批聘任时间兑现工资待遇。
2.基层单位聘用小组审核推荐时,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人与其所从事的工种是否一致,要对相同工种、相同级别的申报人进行排队,要把符合条件的在一线工作的申请人推荐上来,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质量。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聘任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
2.表中“现岗位聘任以来奖惩情况”栏填写项目必须是有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的荣誉。“岗位名称”栏必须与岗位说明书相一致。
3.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现聘及拟聘)及荣誉证书(正式文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本人所在单位须有专人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原件,在验看原件的基础上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在评审表相应栏目签字)。
4.纸质材料按《辽宁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晋升聘任汇总表》顺序排列。
5.电子稿:《辽宁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晋升聘任申报审批表》、《辽宁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晋升聘任汇总表》均须提供电子版,且由单位汇总上报,《辽宁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晋升聘任申报审批表》(单位名称)和《辽宁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晋升聘任汇总表》(单位名称)两个文件(注意是文件,而非文件夹),一并发送至rsc_lzk@163.com。
四、日程安排
1.传达文件,布置工作阶段 9月4日
2.个人申报、单位审核阶段 9月5日—9月16日
3.各单位上报材料阶段 9月17日
4.人事处汇总阶段 9月18日—9月20日
5.学校评审及公示阶段 9月21日—9月28日
五、其它
上报地点:人事处劳资科(主楼208室)
联 系 人:刘丽颖 杨薇
联系电话:8439
附件
2012年拟聘工勤技能岗位各级别数额一览表
岗位级别
| 技术工二级
| 技术工三级
| 技术工四级
| 技术工五级
|
数额
| 5
| 1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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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技术工四级和五级根据取得资格人员的实际情况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