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校领导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指导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房屋部分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学校定于2012年9月12日至2012年9月21日开展全校教学教辅用房的清理调查工作,望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表格要求填写本单位所使用房屋及附属房屋的使用情况。
要求:1、领导重视,指定专人负责。
2、认真填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使用房屋彻底清查,报表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3、按时完成填报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报表。
附:《辽宁师范大学房屋固定资产(房间使用情况)调查表》此表在校园网上下载,咨询电话:82158792。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