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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辽宁师范大学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学部、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6〕2号)文件精神及辽宁省相关要求,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辽宁师范大学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我校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

三、大赛内容

大赛设置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

(一)成长赛道

本赛道面向本科非毕业年级学生,分为两个组别:

1.萌新组

(1)参赛对象:2026级大一新生。

(2)比赛内容:考察学生生涯探索能力、职业发展目标形成过程、围绕职业方向或目标制定可行计划、开启扎实行动,体现积极进取的成长状态。萌新组仅开展省内比赛,不参与全国总决赛遴选,萌新组选手按成长赛道高教组填报报名系统。

(3)报名材料:生涯发展报告(介绍形成职业方向或目标的过程;进行学科专业、行业职业和自我探索的具体行动和成效;展示行动过程中的洞察力和动态调整能力等,PDF格式,不超过10MB,文字不超过2000字,图表不超过5张)和生涯发展展示(PPT格式,不超过50MB)。

2.高教组

(1)参赛对象: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2)比赛内容:考察学生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

(3)报名材料:生涯发展报告(介绍设定职业目标的过程;实现职业目标的具体行动和成效;职业目标及行动的动态调整等,PDF格式,不超过10MB,文字不超过2000字, 图表不超过5张)和生涯发展展示(PPT格式,不超过50MB)。

(二)就业赛道

本赛道面向本科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分为两个组别:

1.高教本科生组

(1)参赛对象:本科三、四年级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全体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比赛内容:考察学生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

(3)报名材料:求职简历(PDF格式)、求职综合展示(PPT格式,不超过50MB)和辅助证明材料(包括实践、实习、获奖等证明材料,整合为单个文件,PDF格式,不超过10MB)。

2.高教研究生组

(1)参赛对象: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2)比赛内容:考察学生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

(3)报名材料:求职简历(PDF格式)、求职综合展示(PPT格式,不超过50MB)和辅助证明材料(包括实践、实习、获奖等证明材料,整合为单个文件,PDF格式,不超过10MB)。

四、大赛赛程

大赛采用班级赛、院赛、校复赛、校决赛四级赛制。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12月16日)

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网址:https://zgs.chsi.com.cn)报名。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操作手册。

(二)班级赛、院赛(即日起—11月15日)

班级赛、院赛由各学院(学部、研究院)负责组织,可参照《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辽宁省赛成长赛道方案》(附件1)、《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辽宁省赛就业赛道方案》(附件2)、《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辽宁省赛校赛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3),自主确定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实现二级院系赛事全覆盖、班级初赛全覆盖。

完成院赛选拔后,本科生各赛道各组别分别选派1-2名选手参加校复赛;研究生将综合考虑各单位在系统中参赛人数比例等因素,确定就业赛道高教研究生组参加校复赛名额。各学院(学部、研究院)请于11月15日前将《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辽宁师范大学校内选拔赛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指定邮箱。

(三)训练营(11月16日—22日)

由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为晋级校复赛选手开展形式丰富的就业指导。

(四)校复赛(11月23日—29日)

校复赛由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和研究生院分别组织。

本科生:评委通过材料评审、线下路演确定选手排名,遴选出晋级校决赛、铜奖、优秀奖选手。

研究生:评委通过材料评审、线下路演确定选手排名,遴选出晋级校决赛(金、银、铜奖)选手。

(五)校决赛(12月中上旬)

校决赛由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和研究生院分别组织。

本科生:决赛以线下路演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委根据选手的现场表现进行打分排序,确定金奖、银奖选手。

研究生:决赛以线下路演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委根据选手的现场表现进行打分排序,确定金奖、银奖和铜奖选手。

五、奖项设置

(一)大赛按组别评奖。本科生各组别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10名、优秀奖若干。研究生就业赛道设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学校根据辽宁省赛名额分配情况,择优推荐参加辽宁省复赛选手。

(二)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主要考量指导选手成绩,获得校决赛金奖、银奖的指导教师直接获评。

(三)优秀组织奖。主要考量各学院(学部、研究院)组织班级赛、院赛情况及参赛学生比例,综合考虑推荐选手参加校复赛、校决赛的获奖情况。各学院(学部、研究院)大赛组织情况,将作为对应年度就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评审指标。

六、激励措施

本届大赛采取以下6项激励措施。

1.完成材料上报并通过审核的本科生视为报名成功,可认定第二课堂创新创业0.5学分;获得全省决赛任一奖项,可认定第二课堂创新创业1学分;获得全国总决赛任一奖项,可认定第二课堂创新创业2学分。

2.获得省决赛银奖(含)以上的参赛选手,符合省优秀毕业生推荐条件的,可在毕业年度优先推荐“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予以表扬,不受所在高校指标限制。

3.参加省赛成长赛道比赛的学生,学校优先推荐实习机会;参加省赛就业赛道比赛的学生,学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4.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对校赛、省赛、全国总决赛所有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计入工作量;所指导选手获得省决赛金奖或者全国总决赛任一奖项的第一指导教师,视为“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的奖项”参评。

5.在高校辅导员职称评审中,将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辽宁省赛明确为“省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比赛”。

6.获得省决赛金奖或者全国总决赛任一奖项的第一指导教师将纳入全省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专家库,优先参与全省就业指导队伍培训、课题研究等方面工作。

七、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只能选择一个赛道、一个组别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须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确保真实、原创,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涉密内容应进行脱密处理。

(三)各学院(学部、研究院)须认真做好参赛审查工作,审查内容主要涵盖选手参赛资格、指导教师实质参与情况、参赛材料内容及意识形态导向等方面,确保符合赛事相关要求,严禁成果浮夸造假、数据失实、内容堆砌,坚决防范引发负面舆情。

(四)参赛选手选定的目标职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匹配,且目标职业、目标行业在校赛、省复赛、省决赛各阶段原则上保持一致。

(五)各学院(学部、研究院)要深化课赛融合,将学生参赛实践纳入《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平时作业,引导学生主动参赛,提升参赛率、扩大赛事覆盖面。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学部、研究院)要切实提高认识,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要为举办赛事和相关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做好大赛的发动、组织和宣传工作。统筹推进大赛与生涯教育、就业指导、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活动,让大赛指导服务惠及更多学生。

(二)周密组织。各学院(学部、研究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学院(学部、研究院)院赛实施方案,积极举办班级赛、院系赛,将大赛融入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主题班会及实习实践各环节。要坚持公益办赛、公平办赛、开放办赛、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安全办赛。要区分不同赛道,通过单独分组等方式吸引更多低年级学生参赛。要结合学科专业和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做好参赛选手的赛前培训、指导培养、择优选拔等工作。

(三)宣传总结。各学院(学部、研究院)要利用网站、新媒体等多元渠道,全方位对赛事进行宣传推广,同步做好办赛经验梳理总结,提炼可推广的典型做法与先进事迹,不断扩大赛事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参赛氛围。

九、联系方式

本科生:万军   0411-82153300  lszjczd@163.com

研究生:杨彬彬 0411-82154769  lnnumaster@163.com



附件:

1. 《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辽宁省赛成长赛道方案》

2. 《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辽宁省赛就业赛道方案》

3.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辽宁省赛校赛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4. 《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辽宁师范大学校内选拔赛汇总表》



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研究生院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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