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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辽宁师范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分校外派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6 文章来源:国际交流处 浏览次数:[]

一、项目背景

2026817日,辽宁师范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分校在乌兹别克斯坦花剌子模州希瓦市正式竣工落成。分校是落实中乌两国元首共识、深化共建一带一路教育合作的重要成果,是我校国际中文教育创新突破的集中体现,也是教育强国背景下高等教育走出去的重要实践。分校秉持中文+专业”“语言+技能的办学定位,首批开设国际中文教育、旅游管理、国际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方向)、人工智能四个本科专业,并将逐步拓展研究生教育。为保障分校教学工作有序推进、满足当地人才培养及教学需求,现面向我校在职教师、在读研究生及退休银龄教师公开招募外派国际中文教师。

二、岗位信息

1.招募岗位:国际中文教师。

2.岗位职责:负责辽宁师范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分校中文课程教学,组织实施各类语言文化交流活动,每周授课课时不少于16课时。

3.招募名额:计划招募10人。

4.工作地点:乌兹别克斯坦花剌子模州希瓦市。

5.赴任时间:计划202610月中旬派遣赴任。

6.任期:一般为13学年。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920日。

(二)报名对象

辽宁师范大学在职教师、在读研究生及符合条件的退休银龄教师。

(三)报名条件

在职教师报名条件

1.热爱国际中文教育事业,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26—55周岁(含),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国际中文教育专业背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年龄以出生年份计算。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同等水平;具备基础外语沟通能力,可辅助开展课堂教学及语言文化活动组织。

5.具有国内外国际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任职经历,或拥有其他国际中文教学或海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

7.符合辽宁师范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分校岗位具体要求。

在读研究生(志愿者)报名条件

1.忠于祖国,乐于奉献,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志愿到乌兹别克斯坦分校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服从派出单位及驻外机构的领导和管理。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无党内、团内和学校等处分记录。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组织能力强,沟通表达良好,能接受并迅速适应各种不同工作及生活环境。

4.年龄一般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具备基础外语沟通能力,可辅助开展课堂教学及语言文化活动组织。

6.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类相关专业者优先;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具有国内中文教学、留学生助教或语言志愿服务实践经历者优先;掌握俄语、乌兹别克语者优先。

7.须征得所在学院及家长同意。

8.符合赴乌兹别克斯坦参加本次志愿服务的其他资格要求。

银龄教师报名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热爱国际中文教育事业,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自愿赴海外分校从事教学工作。

2.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以教授、副教授、骨干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本次银龄教师招募范围。

3.年龄一般在6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适应乌兹别克斯坦当地工作、生活环境,可承担海外教学及文化交流任务。

4.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教学影响力。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或其他符合分校教学岗位需求的专业背景。

6.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同等水平;具备基本外语沟通能力,能够运用英语或俄语开展日常教学与交流,掌握乌兹别克语者优先。

7.具有海外华文教育、国际中文教学、来华留学生教育或其他涉外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具有课程建设、教材开发或文化交流活动策划经验者优先。

8.本人自愿报名,并取得家属(配偶或直系亲属)书面同意,能够保证任期内全程在岗履职。

9.符合辽宁师范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分校岗位具体要求及外事派出相关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存在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及学校纪律处分的。

2.身心健康状况不适合长期驻外工作的。

3.无法取得所在单位/学院同意或家属书面同意的。

4.其他不符合外事派出、海外分校岗位履职要求的情形。

四、报名流程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附件《辽宁师范大学外派出国教师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需本人手写签字。

2.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国际中文教师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外语能力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银龄教师须提供)、退休证(银龄教师须提供)、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入选后需提供体检报告。

3.将上述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branchuz@lnnu.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单位+2026年外派教师报名(在职教师/研究生志愿者/银龄教师)。

五、选拔、培训与录取

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者将参加选拔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及跨文化适应能力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待派教师将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学校将根据岗位要求与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六、教师级志愿者待遇

1.在职教师待遇:校内工资待遇予以保留,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在乌兹别克斯坦分校工作期间工资待遇参照财教〔202382号文件,结合分校实际经营情况执行。由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

2.银龄教师待遇:依据《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结合教育部银龄讲学计划保障原则,参照财教〔202382号文件,结合分校实际经营情况执行。由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

3.志愿者待遇: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参照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群(人事处);姜明汐(国际交流处)

电 话:82159599(人事处);82158214(国际交流处)

邮 箱:branchuz@lnnu.edu.cn



附件:

1.《辽宁师范大学外派出国教师报名申请表(在职教师/银龄教师)》

2. 《辽宁师范大学外派出国教师报名申请表(在读研究生)》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国际交流处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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