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深化与俄乌白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教育部于2018年创办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搭建中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对接平台,并依托平台设立“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2022年起,项目覆盖地区进一步扩大,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拓展合作,先后拓展至欧美、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继续开展2026年“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学科专业范围
(一)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新一代信息和智能技术与交叉学科、绿色化工与新能源材料、航空航天技术,以及“双一流”学科等重点领域。
(二)2026年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的相关学科方向。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中方导师要求
1. 申请博士生名额须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硕士生名额须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
2. 须与外方导师具备稳定的科研合作基础,双方应就招生方向、培养计划达成共识。
3. 近三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参与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的导师择优考虑。
(二)外方导师要求
1. 外方导师所在高校和学科排名应在本国具有较强影响力。
2. 须为外方合作院校正式聘任人员且本人科研水平业内评价较高。
三、项目参与要求
(一)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参与义务
1. 申报人须积极参与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
2. 须配合邀请外方导师或其团队代表参会。
3. 鼓励联合指导学生在会议中进行学术汇报。
(二)联合培养要求
1. 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中外导师线下联合指导活动,外方导师在校期间应积极参与学校国际化活动,面向本校师生作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鼓励联合申报国家外专引智项目。
2. 联合发表高水平论文。
3. 鼓励培养学生赴外方导师所在单位开展长/短期访学研究。
四、招生与管理
(一)招生要求
1. 2026年我校的名额为博士生2人,硕士生8人。
2. 项目申报人每年在此专项下仅可招收1名硕士或博士生(该名额占用申报人当年的招生计划)。
(二)专项资助及管理
1. 立项后,根据《辽宁师范大学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给与博士生导师3万元,硕士生导师1万元经费用于支持开展联合培养的各项工作。
2. 向国际交流处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培养及项目执行情况)。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人下载并填写《2026年度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信息表(博士)》《2026年度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信息表(硕士)》,于2026年9月4日前将纸质盖章版PDF扫描件及可编辑 Excel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至国际交流处。
联系人:蒋开萍
联系电话:82158214
邮箱:international@lnnu.edu.cn
附件:1.《2026年度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信息表(博士)》
2. 《2026年度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信息表(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