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第九届)奖励的决定。我校共有22项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1项,为“十三五”以来单届获奖总数最高。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由辽宁省人民政府设立,以辽宁省人民政府名义授予,每两年评选一次,与科技进步奖等并列为科学研究的重要奖项。
本次获奖充分彰显了我校教师社科研究成果的理论高度和服务社会能力。今后我校哲学社会工作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努力创作更多优秀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辽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