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辽宁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在辽宁会馆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希在讲话中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组建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推进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法治辽宁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扎实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对促进法官、检察官依法行使职权,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建设的关键问题,不断提升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李希强调,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负责全面考察法官、检察官参选人选的各方面表现和业绩,是把好法官、检察官入口的重要平台和组织形式。各位委员要胸怀大局、牢记使命,切实担负起责任,为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作出应有贡献。一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要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规律。三是要注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学习,秉持专业精神、发挥专业优势,让每一次遴选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主持会议并宣读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省委常委、秘书长吴汉圣出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主任薛恒及委员代表杨松作表态发言。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组成人员,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委员等,共220余人参加会议。委员会由7名专门委员和8名专家委员组成,我校丁慧教授作为专家委员参加会议并接受省政法委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