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十时,我校法学院与大连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互换“巡回庭”与“教学实践基地”牌匾仪式在辽宁师范大学西山湖校区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
此次换牌仪式由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丁慧教授主持。我校优秀校友大连市人社局孙华副局长,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有关领导和我校副校长刘向军教授、教务处处长苑晓杰教授、法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福田,以及师生代表共百余人参加了此次共建互换牌匾仪式。我校法学院成为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首家常设巡回庭的设立单位,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同时成为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专业实践基地。“专业实践”+“巡回庭”的实践教学模式在我国尚属首次。大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仪式上,孙华副局长和刘向军副校长分别代表双方单位致辞。孙华副局长在讲话中首先介绍了大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功能和概况,并表达了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建设和发展的美好愿望,通过该实践基地能够帮助学生尽快了解司法实践情况,获得宝贵的实践机会。她希望双方强强联手,让共建取得实效,结出硕果。刘向军副校长在讲话中不仅对法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特别是对法学院的实践教育教学特色和优势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对进一步拓展法学实践教育教学合作领域,创新法学实践教育教学的模式,提高法学实践教育教学质量等提出了殷切的希望。
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法学院互换“巡回庭”与“教学实践基地”牌匾,并在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进行“巡回庭”的首个案件的开庭审理,140余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旁听了一起真实的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件的仲裁庭审。
我校法学院与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此次合作是高等法学教育与实务部门合作的又一举措,同时也延伸了法学实践教学的领域,创新了法学专业实践教育教学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