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教育厅批复了我校《关于辽宁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基地命名的申请》,同意将心理学院命名为辽宁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基地。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心理学院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现状,制定了《辽宁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方案阐明了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需遵循的基本规律,基本内容包括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与活动体系和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心理学院也将借此契机,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科建设,创新探索,为全省基础教育工作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心理学院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