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开展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2号)文件精神,我校认真筹划,积极组织和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申报工作。经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评审,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我校新获批生物学、教育学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详见《关于公布2012年度新设增设和确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名单的通知》(辽人社[2012]331号文件)。
截止目前,我校共有心理学、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生物学、教育学五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此次获准设立新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既是对我校以往博士后工作的肯定,也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校将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不断完善博士后工作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为培养高水平研究人员奠定人才与智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