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海涛一行到我校调研,我校党委书记刘宏,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丁彦文,学校相关单位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调研。

刘宏代表学校对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我校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她表示,希望双方推动更广泛的交流,探索协同育人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共同构建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促进我校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与共同发展。朱海涛向同时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刘宏书记介绍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的工作成果,并就如何进一步强化法院的审判职能,为大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与保障征求了意见和建议。朱海涛表示,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是法院谋求更好发展的重要举措,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认真研究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双方参会人员围绕推进合作落实落地、开展更宽领域的合作共建进行深入交流。经过充分探讨,双方在五个方面达成了合作意向。一是,双方将在司法理论研究上开展深度合作。双方将互相梳理各自的研究方向与选题,形成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相关司法理论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为进一步关心关爱法院干警的心理健康,双方计划开展心理专题讲座。通过专业的心理辅导,帮助法院干警缓解工作压力,更好地应对工作中的挑战。三是,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专家到我校开展专题讲座,拓宽师生的理论与实践视野,提升法律素养。四是,双方将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组织学生零距离旁听案件庭审。学生可以沉浸式体验审判过程,更直观地了解司法实践。五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接收和安排我校学生实习。学生将有机会参与法院的审判业务和日常行政工作,积累实践经验,提高专业技能,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次合作意向的达成,标志着双方在合作共建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未来,双方将秉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不断深化合作,共同推动各项合作落地生根,为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国家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