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辽宁师范大学承办的辽宁省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报告会在大连举行。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教授受邀作专题报告。省教育厅分管法治工作领导和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大连市教育局及各区教育局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和相关负责人,驻连高校分管法治工作的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以及我校师生代表等300余人参会。报告会由辽宁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成利主持。

辽宁师范大学校长李雪铭教授在致辞中指出,宪法乃九鼎重器,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凝聚社会力量的坚实载体。只有以宪法为遵循,才能维护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捍卫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始终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道路,才能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向前发展。李雪铭指出,辽宁师范大学将持续深入开展宪法教育,让宪法精神深植心底,让法治信仰蓬勃生长,引领广大师生养成尊法守法的自觉行动,点滴汇聚依法治国的强大力量。
胡建淼教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维护宪法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题,从“解读十九大精神”“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宪法权威”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校”三个方面作了精彩的报告,既有深度,又有广度,高屋建瓴,宏中有细,赢得现场观众阵阵掌声。
省教育厅陈刚副巡视员作了总结讲话,并就全省教育系统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树立宪法权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二是要抓住“两个重点”大力推进“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三是要全面依法治教,依法保障人民受教育权利。
本次报告会是辽宁省教育厅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有力举措,必将进一步促进全省教育系统深入领会宪法精神,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推进教育法治化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