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视频广播
精彩视频[更多]
近期热点

辽宁师范大学城市管理与发展研究中心成立

发布时间:2016-04-08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日前,经政治与行政学院论证、请示,学校审批、同意成立辽宁师范大学城市管理与发展研究中心。

城市作为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城市发展带动了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城市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任务日益繁重,加强和改善城市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城市发展转型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让城市和谐宜居更美好的必经之路。在全面探索走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进程中做出自己的贡献,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应有的历史担当。

政治与行政学院依托我校多学科综合办学优势,整合多方资源,创建高等学校、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公民法人等共同参与的辽宁师范大学城市管理与发展研究中心。本中心研究队伍中既汇聚了拥有深厚的政治学、公共管理学术背景和学术造诣的专家学者,聘用了具有城市管理先进理念和丰富执法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又吸收了管理经验丰富、颇具实干实战能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力图建设资政建言,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和理论创新的新型城市治理智库。一是搭建学术交流合作平台,推动科研团队在城市管理、城市治理等方面开展创新研究,同时为政治学研究开辟新的领域——城市政治研究;二是有效做好社会服务,在强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发挥应有作用,通过开展岗位培训等方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聚焦于城市管理执法实际运行与操作方面,为政府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研究中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在城市市政管理、交通运行、人居环境、应急处置、公共秩序等研究上下功夫;着力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管理体制机制、管理职责、法律法则、管理方式、执法行为等研究上下功夫;着力在强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等研究上下功夫。研究中心全体人员将为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而勤奋工作。

本中心隶属于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在辽宁师范大学党委、校行政领导下,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开展学术活动,自觉接受辽宁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指导。中心成立委员会,由中心主任、副主任、秘书组成,重大事项须经中心委员会审定。根据工作需要,中心聘研究顾问若干名,主任一名、副主任3-5名。

本中心不设编制、不设级别,所有研究人员均为兼职,不在中心领取工资;无行政经费拨款,经费完全自筹。经费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规范使用。


上一条:李雪铭副校长主持召开全面提升教育国际化工作会议
下一条:我校召开2015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总结暨先进表彰会

关闭